一、申请个人汽车质押借款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。
1、车辆、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购置税,车船税、年票、保险
2、身份证(港、奥、台同胞需身份证、回乡证、护照)
3、户口本(借款人及配偶)
4、婚姻状况证明文件(结婚证、未婚证、离婚证)
二、借款限额: 原则上不高于车辆评估价八成。
三、借款期限: 原则为 1—3 个月或以内,在原担保条件的基础上最长不超 6 个月。
四、借款发放: 以现金、银行转帐、支票形式。
业务办理过程及工作时限: 洽谈 → 验车 → 签署文件 → 放款(原则上1 个工作日内)。